喜歡拍照的習慣約莫是從在法國留學期間培養起來的。

起初只是紀錄異鄉美麗雅緻的景物,後來因為學習的專業跟設計有關,督促自己建立美感,學會透過鏡頭說故事成了必要的功課。
到了巴黎因為要參與的活動實在太豐富了,去哪裡都帶著相機,不管是吃飯或是看展覽,相機必定得時時待命!

從玩相機開始(其實不應該說"",這個字好像比較適用於專家。)我的運氣一直不錯,第一個數位相機是一個友人便宜賣給我的,當時數位相機才正開始在市面出現而已,我拿著它拍下在法國 Grenoble小城的生活。那陣子友人還大出借他的fm2讓我練習構圖。

我問「這種沈殿殿的相機你真的放心借我玩?」

他說「放心呀,弄壞了你在修就好。」 

就這樣,跟光圈和快門還不熟的我硬是背著那黑盒子到處拍照。還記得有天grenoble下起雪來,我抓著相機在大雪紛飛裡“搏感情”,直到拍完底片要驗收成果時,卻發現底片根本沒捲好,淒淒慘慘地上了一課!

後來數位相機幾乎無法再使用,接近損壞的時候某人(又是友人)送了我一台較為遜色的相機。這次的相機因為電池使用時間太短,拍沒多久就得更新而遭友人淘汰,我就順便接手了,拿著它,那年拍下西班牙塞維亞的情與景,酷夏的熱與城裡的街。

 

時隔沒多久我墜入了愛情,當時的他對於機械工藝有種狂熱,見我也愛拍照,便出借了他的Nikon D70給我。出門旅行常常是以輕便行李走天下的我自此很勤奮地帶著D70南征北走,我的鏡頭裡總是出現無數次的塞納河河水,那段日子,我紀錄著在巴黎最耀眼的日子,還有那些關於兩個人的事。

 

   
D70攝於巴黎盧森堡公園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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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70攝於巴黎

 

 
D70攝於巴黎蒙馬特聖心堂山丘


   
D70攝於巴黎塞納河畔

 

愛情離開的時候,D70也離我而去。(至今為止,我還是喜歡D70鏡頭裡呈現的溫度!)

 

2008年我回到了台灣,拍照不再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事情,我最熟悉的家鄉景緻並未吸引著我用鏡頭紀錄它,或者應該說我心裡的鏡頭沒有打開,裝填的是一大堆跟現實,跟工作,還有跟忙碌有關的影像,拍照這種需要閒情逸緻的行為在當時看來都是多餘!

直到我告別了情人,生活速度開始慢下來的時候,心中的鏡頭才逐漸打開來,拍照這件事漸漸又成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。

 

我一直很惰於選擇相機這件事,光想到得勤做比較,多看網路的推薦文章頭就頭暈,有的時候,能敷衍自己,只要交代的過去我也能接受(自己殊不知完全沒什麼本錢在灑銀子身上,卻還是勤奮不起來。)

人生第一次花大錢(不再是朋友贈送)買的數位相機約莫是2010年一路使用到如今的RICOH GRD3。我完全被它的大光圈以及照片色溫吸引。

 

 
RICOH GRD3攝於澳門

 

 
RICOH GRD3攝於澳門

 
RICOH GRD3攝於上海

 
RICOH GRD3的大光圈微距拍攝效果非常好

 
這也是RICOH GRD3的微距拍攝結果

 

 
RICOH GRD3鏡頭的廣角也不錯,用於自拍也很ok

 

 

礙於價格的關係,一直躊躇著要不要買單眼相機這件事,後來,傻瓜底片相機深得我心,為了不辜負僅有的底片,每回只要遇上重要的外出旅行,底片機一定隨行。 

雖然用手機拍照已是現代人趨勢,各種拍照app內鍵的濾鏡功能更是方便,但我想,每種拍照工具依舊有它存在的必要,每個人儲存記憶的方法不同,唯有找到自己喜歡而且習慣的方式比較重要。

 

 
底片機加上後製的相片質感

 

 

底片機加上後製的相片質感

 

 只不過,當我們擁有數之不盡的照片時,永遠無法取代的,還是深植於腦海的影像與回憶,而那是怎麼樣也無法刪除與重製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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